天津哪些交通车损事故应自行快撤?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酒驾、无牌、无证等10种特殊情况的,无论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是否有争议,都应当在现场拍照或者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后立即离开现场,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责任认定后,事故双方自行前往全市23个交通事故中心处理事故,或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
一方出现以下22种事故情况,对事故负全责,另一方无责任:
1.同车道行驶,未能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追尾);
2.向相反方向行驶;
3.未按规定倒车的;
4.滑动;
5.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6.红灯亮时继续通行;
7.驶入单行或禁行道路的;
8.绿灯亮时,转弯机动车不让放行的直行机动车先行;
9.红灯亮时,右转机动车未让放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10.在可以左转的地方,超过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的机动车;
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让机动车优先通行的;
1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机动车先行的;
1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不让左转机动车先行的;
14.准备进入环形交叉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
15.在可以掉头的地方掉头时,不让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先行;
16.在可以掉头的地方,超过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
17.在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
18.有可能遇到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时超车;
19.超过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
20.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1.开关车门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22.因装载货物溢出或漂移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