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武汉市人才引进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
申请条件:
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入选湖北省“千人计划”、“百人计划”、“武汉黄河人才(战略科技人才、行业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武汉工匠”、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居住。
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申请条件:
在武汉就业创业的高级技术人才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工作创业,落户中心城区或开发区的,需要有自己的产权房。
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申请条件:
在武汉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工作创业,落户中心城区或开发区的,需要有自己的产权房。
四。高技能人才落户
申请条件:
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就业创业1年以上者,可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工作创业,落户中心城区或开发区的,需要有自己的产权房。
五、安置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学生
申请条件:
在武汉市学生集体户、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3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汉族的就业与创业:
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住房;
3.嫁给这个城市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