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京籍家庭如何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四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说明:申请人: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单身子女。
(二)申请地点: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审核流程: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人口、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共7项,其中:
1 .按要求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打印在同一张纸上,首页和本人页、背面页为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同期发放的《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家庭成员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租住公有住房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其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权属证明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和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