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参保条件
长沙医疗保险条件:
一、城乡居民参保条件
(一)本市户籍满18年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已购买房产并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成年人);
(二)高等学校的注册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三)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注册学生(以下简称普通学生);
(四)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者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未成年人)。
二。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境外常驻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三。个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镇户籍、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和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和从业人员;
2.具有长沙市城镇户籍,依靠提供劳务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自由职业者;
3.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4.只有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外地灵活就业人员,才能申请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