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办理(条件+材料)
前提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要投靠在本市的成年子女(含其配偶)的,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居住。
因购房、投资、纳税、招商引资、居留期满等原因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市外养老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本市户籍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经档案管理机关盖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为入境或避难的儿童提供住房: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避难者的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合法和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官方账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