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报销起付线是多少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通知》。新调整自2020年12月26日起执行。
参保人在本市范围内的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在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正定县医疗机构住院,参照本支付办法执行。
参保人到市区医院就诊,医疗费用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备案转入省内其他地市就医后,按照此支付方式执行。
在职职工经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后,转到省外有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缴费比例高于在职职工3个百分点,但个人负担比例不得低于4%。
相关阅读: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失业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主要是对非从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为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