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蓉城人才绿卡如何落户
必备条件:取得“成都市人才绿卡”且非本市户籍的人员,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户籍。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荣成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的提供:单位的接收函,本人没有房子的证明材料。(原文)
集体户人才提供:本人无住房证明材料。(原文)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年迈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4.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房屋、租赁国有公房、租赁公租房、职工自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人才公寓、农村地区的房屋。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租赁国有公房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公房出租凭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房的职工出具的本单位权属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明、本单位住房分配证明;提供安置协议;人才提供住建部门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