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南京社保结算期有什么变化
省人社融合平台上线后,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除外)结算周期调整为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可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在其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当月业务申报(每月1日至6日办理上月业务申报)。
每月11日至月末,用人单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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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支付和在经办银行柜台支付的方式支付月供。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5日-28日,支付方式委托银行,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请于每月25日前将全部保费存入签约扣款银行账户。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也可通过网上或经办行柜台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