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期间非定点药店买药可不可以报销
2021年8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京新冠肺炎召开第24次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疫情爆发以来,南京市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优化简化经办服务,从四个方面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其中特殊人群就医调整如下:
因医院关闭或社区封闭管理导致被保险人在非定点医院、非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承担封闭区域内救治任务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熟街道周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紧急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和居民医疗服务资格,保障恶性肿瘤等疾病患者用药需求。 南京参保人因隔离或封闭不能到定点医院就医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在定点医院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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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入园检查和登记工作,严把入园岗位关,对入园人员实行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双登记”。只有正常人才能进入。二是应完成员工预防接种,建立员工健康监测系统,及时救治出现症状的患者。三是严格落实人员预约和限流措施,推广网上实名制购票和电子客票,鼓励使用网上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四、加强现场巡查,安排专人管理演出现场,提醒观众正确佩戴口罩,坐对座位,保持安全距离。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