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人员退休年龄规定

嘉年华手表2022-08-17  5

南京大龄失业人员可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接收条件(同时满足):

在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处于失业状态;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

分发方式:

继续按原标准缴纳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由代理处直接办理,无需个人申请。

发行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的一定比例确定,即: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55%计发;

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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