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专生落户条件
根据长沙的落户政策:职业院校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地。
报名条件:
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在长沙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在长沙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将户口迁入长沙市区。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出入境人员的《居住证》或户口簿内页;
3.毕业证书;
4.就业登记证明或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材料;
5.需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个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交文件;
6.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并按实际居住地登记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
(2)在亲友住所定居的,提交亲友户口簿。同时,需要在户口簿上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但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无相关信息登记的,也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交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私有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意迁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受户口的书面意见;
(5)落户当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其中,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落户当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即可)。
(6)户口无处挂靠的,可迁入当地派出所(街道、社区)的公共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