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申请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50%确定。
领取期限: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为6个月。
申请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
应用方法:
申请方式:
可以登录“武汉人社APP”,点击首页下方的“失业救济金申请”进行申请。
新城区失业人员柜台办理: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支付方式:当月申请,下月支付。市区的失业补贴会打到汉口银行或者工行账户。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为汉口银行的,失业补贴直接发放到社保卡。其他员工需要提供本人汉口银行账户或工行账户。新城区会发放到指定的银行账号。
从社保卡中提取失业救济金,需要在提取资金前,在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更改金融账户初始密码。
相关规定: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一次,不能与失业保险同时享受。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临时价格补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发放。
停发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已经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被征召服兵役;向国外移民;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入狱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