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没有房子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问:在天津没有房子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答:不能有个人住房。申请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居住证。
处理地点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理,或者由工作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16岁以下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受托人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监护人、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
申领居住证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及近期证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合法居住证明包括:
(1)自住房屋的,提供自有房屋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2)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居住在天津市居民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业主同意居住的确认函;
(4)居住在单位(学校)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四)在津就业和就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