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招考局、公安分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在汉大学生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赢得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进一步放宽我市在汉高校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可申请落户。工作流程: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办结→派出所备案
武汉招财局
武汉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