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单位补缴指南
还款条件
单位自查或漏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为该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能按时申报需要中断缴费的,该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偿还材料
1、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提供招聘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表》;
3.编外人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原始记账凭证、工资表、载有员工工资表的合订本,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审核意见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要提交职工缴费的书面申请。
支付流程
单位填表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先由工作人员审核;
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员工各险种的缴费业务,开具收款或现金/支票单据。
处理时限和成本
办理时限:工作日立即办理。
手续费:免手续费。
搬运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 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及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