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市直民办学校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教学津贴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草案)》要求,现将2021-2022年民办学校教师教学津贴发放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放教学津贴的相关条件
从教学津贴中计算教学年限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教师必须在我市民办学校工作到2021-2022学年结束后才能申请。2022年6月底前根据情况确定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二。工作进度和材料提交要求
(1)4月25日前,各民办学校通过学校工作QQ群公示初审人员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解珍学校报所属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解珍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市直民办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以下简称人事科)审核。提高学校和乡镇街道的审核效率,学校和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可以根据上一学年教学津贴的申请结果进行审核。对相关审计材料的要求如下:
1.在现校申请了上一学年教学津贴的教师,本次不需要重复向现校提交一些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在万源任教学校的保险清单、现单位的保险清单、劳动合同等。学校可以使用上一学年教学津贴的上述内容审核结果申报当期教学津贴。其中,已取得高等学历学位或职称的教师可重新提交最新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学校将做好申报材料的核实、审核和归档工作,并接受教育管理部门的抽查。
2.新增报考人员应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各校纸质材料右上角标有材料序号,与《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教学津贴明细表》中序号一致,以便核对核实。新进人员和已领取上一年度津贴的教师变更学历或职称的,须在《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任教津贴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新进”、“学历变更”或“职称变更”。新增加的人员和信息按照变更人员的顺序排列在其他人员前面。)
5.今年将继续试运行教学津贴网上申请系统,申请人的所有信息必须录入教学津贴网上申请系统。(报告地址:https://hui.dgjy.net/)
(2)4月26日至6月5日,解珍教育管理中心、人事科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名单确定后,在解珍教育门户网站或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期间不公示个人身份证号)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解珍教育管理中心上报人事科审核。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的材料按如下图顺序堆放。
3.申请这项教学津贴的教师仍必须满足“如果在学年结束前离开,则不支付”的条件。
4.学校提交的材料按照下图所示的顺序堆放。
(3)6月6日至6月30日,市教育局对津贴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拨款。
(4)财务部通过银行将教学津贴发放到教师个人账户。
三。关于工作纪律和检查监督的问题
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确填报,认真审核并公示。镇教管中心要指导学校做好申报工作,加强监管,按时报送。教学津贴发放完成后,人事科和解珍教育管理中心将对学校申请教学津贴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不少于申报学校数的20%。对虚报冒领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学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教学津贴资格,追回教学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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