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办理地址(条件+标准)
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1。在线处理
已转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2。柜台处理
失业人员持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办理(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居民街道)。
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名字
地址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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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擅自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的一定比例确定,即: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55%计发;
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