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移所需材料:
1。转出南京
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需要提供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转南京
转出地(外省或外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相关阅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应当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重复年限按规定减少后,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足1年的不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