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疫情最新消息今天

蓝色的对比色2022-08-17  19

东莞大朗疫情期间生活杂费下调多少?

根据大朗镇“解困八条”,文件执行期间,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降低30%。

水费

大浪镇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40元/米,特种用水价格为3.50元/米,根据政策,大浪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价下调30%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非居民用水价格下调至1.68元/米,特种用水价格下调至2.45元/米。由相关部门直接实施。

垃圾费

对大朗辖区内的住宿单位,垃圾量减半征收,对餐饮单位,按经营面积征收。减半征收标准为:50平方米以下为65元/户/月,50-100平方米为75元/户/月,100平方米以上按垃圾减半量征收,不低于75元。

杂项生活费

疫情期间,大浪镇相关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电、气、水、通讯网络正常供应,欠费不退。对文件执行期间发生的电、水、气等费用,受疫情影响延期缴纳有困难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其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并免收滞纳金。

对受疫情影响延期缴纳费用有困难的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滞纳金,并免交电费、燃气费、水费等滞纳金。

1.电费缴纳,最迟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0日内向大朗供电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大朗供电服务中心电话:83130052,可远程提交);

2.水费缴纳,可拨打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申请;

3.燃气缴费方面,大朗兴华燃气公司,对因疫情发生有困难、需要延期缴费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企业申请,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并免收气价罚款;

4.通信方面,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信线路如有欠费,运营商将保证网络正常供应,疫情结束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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