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夫妻投靠


天津夫妻投靠落户指南(市内)

天津夫妻进城落户指南

一、结算条件

1、本市各区县之间投靠配偶的“农转非”。

2.“两区三县”迁移到其他十三区投靠配偶。

3.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表(由申请人和受托人同时签署);

2.申请人及陪同人员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被信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被收容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6.单位或村(居)委会的证明(配偶落户的,无需提交被投靠单位的证明)、暂住人口或寄宿人口登记表;

7.陪同人员为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含二胎)的须出具生育证;计划生育结束的,必须出具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处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提交的材料到下属分支机构办理;城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城四区和其他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没有人口服务大厅的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1454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