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保险条件
成都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成都市户籍职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成都市所有用人单位。
投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汇总表
保险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验收通过后,工作人员出具诊断书;
3.女职工产假3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投保地点
成都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楼)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参与的时间限制和费用
时限:7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