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以下是长沙市文化创意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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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类别
一类企业。上一年度市值(预估值)500亿元(含)以上,或长期实际纳税5亿元(含)以上,或营业收入10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类企业。上一年度市值(预估值)1000-500亿元,或实际长期纳税1000-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500-100亿元的企业。
三类企业。最近一年市值(预估值)50(含)-100亿元,或实际长期纳税50(含)-1亿元,或营业收入10(含)-50亿元的企业。
拥有超人气原创IP品牌的企业,已列入长沙储备企业目录,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以上。
四类企业。上一年度市值(估值)10(含)-50亿元,或实际长期纳税10(含)-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5(含)-10亿元的企业。
注册1-5年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利润增长30%以上,承包完成至少2个S级以上视频内容项目(即原则上制作费用不低于1亿元, 且被全国收视率前五的电视频道或注册用户数、日活数前五的网络视频平台认定为年度优秀节目),或主导完成省级以上视频创意研究项目至少两项,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二。人才分类的资格条件
A类:国际顶尖人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级企业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ⅱ类企业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一类企业管理层(技术研发)核心成员。
C类:省市领军人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三类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二级企业管理核心成员(技术研发)
一类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研发)人才。
D类:高级人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ⅳ类企业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及核心成员;
三级企业管理(技术研发)核心成员;
二类企业高级管理(技术研发)人才;
一类企业管理(技术研发)骨干人才。
A类、B类人才每个单位三年内可申报1人,C类人才三年内可申报2人,D类人才每年可申报1人,按自然年度计算,以确认时间为准。有人才流动的时候可以应聘。
最近一年年纳税500万元以上(含)为长期注册企业独家签约主播,年商品销售额分别为2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上(含),可申请B、C、D类人才分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