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停车场运营商: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现予印发
一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停车场应在显著位置放置或张贴,标明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停车时限、服务内容、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车主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停车服务价格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定价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改变规定的定价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不得超范围收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应严格执行机动车停车服务免费和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符合减免指标的机动车免费停车服务优惠政策。对军警车辆、医院救援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机动车,应当缴纳10%的停车服务费。
所有操作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上述要求。我局将开展全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检查,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请广大车主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