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接收条件:
参保人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从符合领取标准的次月起申请按月领取。
收集方法:
基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支付至1%(缴费月数不足一年的折算为年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月数确定。月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接收材料:
1.我的身份证
2.我的账本
收集过程:
1.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生成《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由参保人签字确认。
3.经各级经办机构核对确认后,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次月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