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线处理流程:
1、申请人提供材料,并填写《登记表》,到被投靠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提交材料不全的,派出所出具户籍材料补正通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账户受理单并报分局;
3.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分局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准予迁入证明》。
二。在线处理流程:
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