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靠亲属落户所需材料
湖北省探亲落户申请材料清单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亲属落户)》(必填)
2.户口簿(被落户人和被信任人)(必填)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填)
4.拟安置人员所在村(居)委会的说明(必填)
5.亲属关系证明(必需)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必填)
申请条件: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向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申请避难。
注:1。到农村避难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丧偶老人投靠亲属的,需提交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子女证明;投靠亲属的孤儿需要出具父母的死亡证明。
3.这份“亲属关系证明”是下列材料之一:
(一)孤儿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被收容人所在单位的工作简历能够反映孤儿与被收容人关系的,应当出具工作简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受托人关系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司法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
(2)孤老投靠亲属的,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的工作简历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出具工作简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祖籍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