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一)验收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或高级职称人才(财政全额支持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020年东莞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中,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人才、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初级职称人才、全日制本科人才。
(2)处理条件
1.我市人事档案;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我市第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财政全额支持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在本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初级、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员,仅在2020年东莞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的用人单位名单中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