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马扎尔人2022-08-17  3

南京失业保险金延长领取条件

南京市失业保险扩展条件

自2019年12月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延长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

1.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失业的;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

分配方法

本人不需申请,继续按原标准和渠道缴纳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

1。在线处理

失业人员可登录“我的南京”APP,申请“智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失业救济金申请”模块(如申请不成功,请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2。柜台处理

失业人员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或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居民区或街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申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印审核通过的《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及关系转移申请表》,并告知办理结果。

资料来源: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1394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