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落户补贴政策一览
对人才的补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租补贴,一种是房租优惠。
一、对新家庭的房租补贴
应用条件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户口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注: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不能再次申请。
补贴金额:最高18,000
新增家庭可享受每年最高60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房租补贴金额=500元/月×核定补贴月数,其中核定补贴月数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的次月起计算,直至发生终止缴费。
二。租金优惠
应用条件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户口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补贴标准:最多18000元
在市属租赁住房居住的新入户人员,可申请享受市属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最高每年3000元,优惠期最长3年。租金金额=250元/月×批准的优惠月数,其中批准的优惠月数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的次月起计算,直至发生终止或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