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州大学生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起止时间
学生参保缴费和待遇的起止时间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大学生,在参保当年规定的缴费年限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保费的,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逾期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相关待遇。
享受待遇的时间到了
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秋季医疗保险的新生,在规定的缴费年限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春季新生,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