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是明年交是吗?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期缴纳明年要交吧?是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完成2020年剩余申报期个人所得税业务收入纳税申报后,可暂缓缴纳当期个人所得税,并延至2021年第一个申报期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抵扣个人所得税,2021年第一个申报期一并缴纳。
具体来说,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纳税,在应纳税款顺延至2021年1月,与2020年第四季度税款一并缴纳。
注: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