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迁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1。先网上申请,再柜台办理:
第一步网上申请: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即可在系统中查询办理进度。
第二步柜台处理:
后续柜台处理所需的材料:
①我处理了:
(1)申请人持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制的业务凭证回执;
(2)本人身份证;
(3)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协议未注明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金额的,还应携带房屋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
②经办人:
(1)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
(4)拆迁或征收动迁协议原件(协议未注明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金额的,应携带动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
(1)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授权委托书;
(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
(5)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协议未注明购房人实际支付房价款金额的,还应携带房屋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
2。现场处理:
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我处理了: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拆迁或征收协议原件(协议中未注明实际支付金额的,提供拆迁房屋买卖发票或收据原件);
(3)购房人姓名为购房人配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②经办人: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书和承诺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拆迁或征收拆迁协议原件(协议中未注明实际房款金额的,提供拆迁房屋买卖发票或收据原件)。
③委托他人办理:
(一)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填写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拆迁或征收拆迁协议原件(协议中未注明实际房款金额的,提供拆迁房屋买卖发票或收据原件)。
经办机构、地址、电话、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可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的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机构地址)
网上办理:工作日8:30-19:00,周六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时限:1小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
(1)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存款人按照其分中心的规定办理存款。
(2)申请人已在中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同房提取,且申请迁入北京后继续提取同房剩余额度的,无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中心支行的取款金额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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