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人才和平共处]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科技拔尖人才和世界级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落户,享受8年免租约20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有突出贡献的,可免费领取住房。
[特殊人才和平相处]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落户。人才住房的特色方式包括住房补贴、租房补贴和人才租房。
特级人才最高给予250万元购房补贴,一级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二级人才最高给予150万元购房补贴,三级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四级人才最高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在五年内等额发放。
特殊人才可享受最高5000元的月租房补贴,一类人才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月租房补贴,二类人才可享受最高2500元的月租房补贴,三类人才可享受最高2000元的月租房补贴,四类人才可享受最高1500元的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新人才和平共处]
符合我市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并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具有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的综合补贴(副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不分高级职称),五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的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我市限制工作的用人单位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的综合补贴,分三年等额缴纳;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限为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由各园区、镇、街道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高技能人才安居]
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领军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新入职人才安居]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级长租公寓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新进人才安居]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6000元/年,保障期限不超过3年。这里的新人才是指通过人才入户的方式落户东莞的人才。
选择租房补贴并入住市属长租公寓的新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高3年、每年3000元的房租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