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流程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时,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不得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两种申请方式: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结算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阅读登录提示,然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未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登录前需注册。)
2.选择提取项目并输入提取信息。
①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在【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点击【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点击[7。销户]进入项目申请页面,系统会自动在[基本信息]栏下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
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满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点击右侧【上传相关退休材料】上传退休相关材料图片。在出票人账户相关信息一栏下,提取本金、提取利息、本息合计三项不需要填写。
③选择【收款人户名】,系统自动显示对应的公积金卡号。选择【归集公积金卡或储蓄卡银行】,系统会出现下拉菜单。选择一家银行,输入卡号,或者提取的资金可以打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号。选择【银行号查询】,查询所选银行卡发卡机构的银行号。
3.个人授权和承诺。
阅读并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授权和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并打印收据。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果想保留申请回执,点击打印回执即可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经办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5.检查进度。
①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②如果【申请进度】被【批准】,提取的资金将被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的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提供的材料有: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满,且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5周岁的,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显示基本养老金的银行流水等。)应提供;
(3)撤回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应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单位经办人办理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