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天津户口怎么办理?
境内来津人员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或者居住证申领点办理居住登记。
自然人申请人申请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合法住所证明,无居民身份证的人员还应当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近期证件照片;
法人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申请人名册。申请花名册应当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印章。
合法居住证明包括:
(1)自住的,提供自有房屋或与配偶、子女共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二)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保证书》原件;
(3)居住在本市居民自有房屋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业主同意居住的证明;
(四)居住在单位(学校)的,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和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5)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单位在受理居住登记时,应当录入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打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由申请人保管。
注:中国人在天津办理户口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