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余额可以给家人用吗
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授权后,可由在南京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范围内使用。
延伸阅读: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般个人账户的比例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户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确定。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应当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占用。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承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结算。具体的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