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流程
注销已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种申请方式: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结算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阅读登录提示,然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未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登录前需注册。)
2.选择提取项目并输入提取信息。
①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在【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点击【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点击[11。退出并结清销户]在新增申请列表中进入申请页面,系统会自动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银行】后,自动显示申请人已办理的公积金卡卡号。
②如果申请人想使用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应该是北京地区发行的一类银行结算账户)提取,首先点击页面左侧的【公积金卡维护】按钮,选择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卡的【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钮即可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第一步和第二步】开始,可以继续办理。每个缴存职工可以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办一张卡。
3.个人授权和承诺。
阅读并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授权和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并打印收据。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果想保留申请回执,点击打印回执即可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经办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5.检查进度。
①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②如果【申请进度】为【批准】,提取的资金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的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提供的材料有:
(1)提取申请人账户注销证明原件;
(2)撤回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单位经办人需提供);
(3)单位经理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单位经理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