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没交够15年怎么办
成都职工医保需要连续缴费15年或者累计20年。退休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需要缴纳医保费用。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六条缴费年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本办法实施前,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当继续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偿还材料
单位:
1、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提供招聘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表》;
3.编外人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原始记账凭证、工资表、载有员工工资表的合订本,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审核意见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要提交职工缴费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支付人的社会保障卡。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支付流程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先由工作人员审核;
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员工各险种的缴费业务,开具收款或现金/支票单据。
个人:窗口工作人员会直接办理。
搬运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 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和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及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