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牡蒿2022-08-17  6

2022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一览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具体如下。

一、保险标的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应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非从业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已取得统筹地区居住证的常住居民、在内地(大陆)居住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失业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财政补贴标准

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兼顾湖南省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稳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2年湖南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四。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保险补贴政策

对贫困人口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支持(参照落实重度残疾人、孤儿、无人抚养子女),对低保对象给予50%支持。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给予50%的补助。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新增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补贴政策。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退伍军人、困难儿童等困难群体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支持或者资助。

五、保险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每年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1年城乡居民集中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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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险支付方式

城乡居民每年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年限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地区未能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集中参保缴费年限可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特定特殊情况外,未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参保的,原则上不得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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