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丹麦国旗2022-08-17  7

南京江宁区养老服务政策一览

政府购买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

80-89周岁、70周岁以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60周岁以上享受计划生育专项救助的低收入家庭、90-99周岁、70周岁以上享受计划生育专项救助的自理老人、五类老人中的半失能失能老人(城乡贫困人口;和边缘老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70岁(含)以上,特别是老年人和百岁老人。

服务内容:

血压测量、心理护理、血糖测量、药物管理、家居安全检查、家居清洁、理发、美甲、面部清洁、洗发、梳头、走路聊天、代购送餐、买菜做饭或助餐、缴纳水电费、慈善超市需求获取、商品配送、远程慢性病咨询、家庭护理指导、急救服务、设备维修服务。

膳食补助

补贴对象:

(1)城乡贫困人口;

(二)低保边缘老年人和低保对象;

(3)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4)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5)百岁老人;

(6)75岁或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

人头补贴:

“五类老人”早餐补贴2元,午餐晚餐补贴4元;75岁以上老人,早餐补贴1元,午餐和晚餐补贴2元。

膳食援助的奖励和补助:

(1)基本补贴:自助餐面积50㎡、70 ㎡、100 ㎡,连续经营每年给予2万、3万、5万元的经营补贴;

(2)绩效奖励:根据为老人提供的饭菜数量,标准为每人2元。以上两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餐食不享受此项补贴。

中央厨房的奖励:

(一)基本补助:经区级民政部门批准的中央厨房当年每月送餐3-5份、6-8份、9份以上的,每年分别补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

(2)绩效奖励:为老人提供膳食的,每人补助2元。以上两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洗浴补助

人头补贴:

60岁及以上人群:5元/周/人;

政府救助对象:自理老人10元/周/人,半失能老人15元/周/人,失能老人20元/周/人。

一键通寻呼机和智能手环

申请人:

五类老年人,“小江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在江宁区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痴呆症(AD)老人,入住江宁区养老机构的60周岁以上老人。

老年家庭的老龄化友好型转变

申请人:

“小江居家养老”微信号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五类老人。

支付养老金

申请条件:

年满80周岁的老人,凭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当月登记,次月发放。

发行标准:

80-89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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