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中心办理过购房、租房、大修、改建自建房提取业务的,其配偶可通过共享提取项目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原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因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离婚而分割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原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第一步是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阅读登录提示,然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您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请在登录前完成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项目,输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9。因结婚而撤回]在新的申请列表中。选择相应的取款项目后,进入相应的申请页面。
1.“共享配偶提取”
申请人已在北京市民政局或公积金系统登记结婚信息的,可通过该渠道申请共享配偶提取。在“配偶共享提取记录”栏目项下,显示配偶提取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点击选择;如果不止一个,可以选一个。
后续申请人如希望公积金余额按周期打入其公积金卡,可在“约定提取信息”一栏选择约定提取日期和约定提取周期。如果之前办理过预约提取,会自动显示预约提取相关信息,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同意提取信息”一栏不是强制性的。
2.“离婚分割和提取”
在“基本信息”栏下,会自动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点击【民政核查】。如果有通过北京民政验证的记录,会自动显示结婚信息。如果没有记录,应输入相关信息。
在“离婚分割账户信息”栏下,选择分割依据,包括“法院判决离婚”和“协议离婚”,输入分割金额。如果按照分割选择“法院判决离婚”,需要上传“法院判决书”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上传一份“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通过北京市民政局的验证,则需要上传一份“离婚证”)。
第三步是个人授权和承诺。
阅读并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授权和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并打印收据。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执】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经办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
提示:申请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的【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记录】,点击页面下方“网上提取记录”一栏的【查看详情】,查询申请事项的详细信息,点击【打印回执】,补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
第五步:查看收款提示,办理取款。
申请提交成功后,在页面左侧,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事项记录】中的【查看详情】,查询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执】补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
①如果【申请进度】为“批准”,提取的资金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
②如果【申请进度】为“审批失败”,您可以在“备注信息”栏查看失败原因。
③如果【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可以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要补充的材料及原因。用鼠标左键双击记录,添加上传的图片后重新提交。
④如果【申请进度】为“待审批”或“审批中”,则不审批。请稍后再次检查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提示: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如果回执上注明需要当场办理的,您应根据回执上的注明,携带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部门或受委托的银行代理机构当场办理。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共享配偶提取
夫妻双方在北京均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和结婚证原件(如能通过民政验证,可不提供)。
2.离婚分割和提取
因离婚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原件、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证原件(双方同意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双方同意离婚的)。
第二步是在柜台办理
1.如果由我办理,我将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复印件,选择任一管理部和受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3.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和受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
提醒: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存款人应按照其分中心的规定办理存款。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代理网点】查询分中心和代理网点地址。
"附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文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书、承诺书(样本表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