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犬备案指南(办理地点+办理资料)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方便群众就近到登记点登记养犬,东莞市公安局公布了我市养犬登记点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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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材料:
(1)个人养犬的,请携带您的宠物犬,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原件)、携犬居住地的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或本市户口簿,到附近的养犬备案点备案。
(二)单位养犬的,请单位专职管理员带犬,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单位配备封闭式安全防护设施和犬只专用的狗笼、犬舍、围栏等专用场所的照片,到附近待命点备案。
备案注意事项:
(一)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养犬人应当自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本条例公布前已经养犬的,应当在本条例公布实施后六十日内向备案服务机构备案”。现在,我市第一批养犬备案服务点有118个。《条例》颁布前养过狗的人,可根据自身实际,在7月30日前选择就近的记录点为您的狗进行记录。
(2)为了方便您的备案,建议您电话联系感兴趣的备案点,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