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惠蓉保理赔特别约定
特别协议
01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协议
(1)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障责任1): 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没有要求,即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2020年7月1日之前)所患的疾病,以及因此而在保险期间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属于本产品范围。
(2)特定高额药费(保障责任二):若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已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淋巴瘤),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不赔付特定高额药费。
02社会医疗保险使用协议
(1)被保险人享受当地医保待遇,但因个人原因未能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本产品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如果被保险人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本产品将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假设已缴费满12个月后应报销费用)计算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和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医疗总费用扣除前两项费用后,剩余部分将纳入本产品范围。
03异地报销协议
对已办理异地医保备案的,可在市外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大陆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正常申请理赔;
未经备案转入市外定点医院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责任ⅰ)报销比例为40%;
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障责任一)不予报销。
附件:表1:汇融宝服务中心线下网点
投保人也可以到承保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网点申请“汇融宝”理赔。
附件:表2:汇融宝同意某些高额药费的医院名单(保险责任二)
描述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被保险人,本产品保留调整指定医院的权利。也请关注“汇融宝”微信官方账号,以最新发布为准。
表3:汇融宝同意部分高额药费(保险责任二)的药店列表
为方便患者医院购药,特指定如下图成都当地药店。在定点药店购买《汇融宝特定高值药品目录》的费用可在本产品报销范围内报销。
描述
为了给被保险人提供更好的保障,本产品保留调整药店、药店最新名单以及在各药店开通直付配送功能的权利。也请关注“汇融宝”微信官方账号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