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异地处理“电子眼”拍到的违法行为
如何处理异地“电子眼”拍到的违法行为?
问: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活动的半径越来越大,在生活和工作场所之外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被“电子眼”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修订后,如何处理异地“电子眼”拍到的违法行为?
答:《程序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的,除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外,还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任何地点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等程序。行政处罚将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到全国任何一个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温馨提示:该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在全国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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