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国留学人员回津落户条件+材料
“留学生回天津定居
处理条件
原天津市户口,迁出后在外地被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入籍或在国外定居,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天津市名下有合法产权的,可申请恢复其天津市户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有效中国护照或者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
3.在国外获得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能证明原来是天津户口后来在外地注销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
5.本人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声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和户主同意定居的声明;
8.能证明业主与落户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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