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租房和购房积分怎么算?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天津积分落户租房和购房积分规定如下: 1。在天津租房
每年累积6分
2。在天津买房生活
(1)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住房,每年10分。
②住房位于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累计11分。
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吉州区的,每年12分。
④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累计15分。
3。申请人依法申领天津市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6分
提示:
1.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之日起计算租赁住房积分。
2.在天津市拥有产权住房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自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之日起积分,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收费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期间产权受限的房屋(含违法建筑等。)拿不到积分;
4.多套房子不累积加分;
5.同期租房和买房的积分不重复。
相关部门电话: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区:24538088;滨海新区:66897924
2。市公安局
市区:24538075;滨海新区:6689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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