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本省上次参加失业保险的下列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贴: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期满;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享受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1139.2/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参保未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712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
享受期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多可申请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符合条件的失业参保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应用方式
在线申请
全国社保平台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网上申请服务
网站:http://si.12333.gov.cn
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网站:http://119.6.84.89/
现场应用
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省级失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18号华龙大厦8楼
电话:028-87780968,028-87796754
温馨提醒
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参保失业人员也可通过上述网上渠道申请。具体标准请咨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各市(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