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及接受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和申请原因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出生以来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申请原因证明,向户口最终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在广东户籍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临时工作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在广东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居住证时间为准,广东各城市之间的居住时间可以合并。
(4)国内在校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申请原因的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在粤就读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