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积分入学表彰奖项积分要求
根据最新的《广州市员工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1.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励和荣誉称号(30分);
2.个人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分);
3.个人获得过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10分);
4.个人获得过广州市级机关或区委区政府的奖励和荣誉称号(5分)。
5.个人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30分)。
6.个人获得一等功(首次20分,每次累计5分);获得二等功(第一次10分,每次累积2分);获得三等功(第一次5分,每次1分)。
备注:
1.只统计个人在广州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项。
2.同一奖项只获得最高分,不同奖项可以累计计分。
3.服役期间立功表现(指标内容5-6)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