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怎么开
所需材料及接受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和申请原因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出生以来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申请原因证明,向户口最终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在广东户籍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临时工作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在广东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居住证时间为准,广东各城市之间的居住时间可以合并。
(4)国内在校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申请原因的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在粤就读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
处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学生,有正当理由的,可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理由:
有下列原因之一的,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公出国(境)事务的需要;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学历、资格注册、实习深造、现役等。没有犯罪记录。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具体工作或者活动的要求无犯罪记录;
4.因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获取许可证:
如果线下处理没有特殊情况,当天就可以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